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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生寝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创建安全、卫生、文明的住宿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第三条 入住的学生有清扫并保持寝室整洁卫生的义务。生工作部、各系部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培训部、辅导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及宿管员、大学生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寝室长等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

第四条 寝室管理事务包含安全管理、住宿管理、公物管理寝室维修、水电费收缴寝室违规物品收缴或暂扣管理、寝室规范性检查及文明寝室活动评比等工作。


第二章 寝室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和督查学生寝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系部执行。学工部负责通报以及督促整改1次/周,通过学工部抽查、系部检查辅导员、宿管员普查以及大学生我管理委员会学生的检查情况,对寝室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负责每月对物业公司寝室管理部分进行监督和考核;牵头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1次/月。

第六条 各系部负责对所属学生寝室的安全检查和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安全检查主要是违规电器和管制刀具,卫生检查按照寝室规范标准,1次/周;负责对本系部学生每周寝室卫生状况等进行表扬、批评和督促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工作部;负责本系部寝室的文化建设工作。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负责新蒲校区学生寝室维修(维修金额在一万元及以下项目),维修原则是谁上报谁说明;负责两校区水电费收缴工作。

第八条 培训部负责延安路校区学生寝室维修(维修金额在一万元及以下项目);负责抽查延安路校区学生宿舍管制刀具、消防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宿舍楼外围的安全巡查工作;会同保卫处及时响应处置寝室内打架斗殴事件和校外混入寝室不法人员

第九条 保卫处负责抽查寝室管制刀具、消防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宿舍楼外围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响应处置寝室内打架斗殴事件和校外混入寝室不法人员。

第十条 物业公司负责监督宿管员工作履职情况,对宿管员工作进行细化、量化、考核;宿管员及巡查员负责值班、查寝(普查卫生情况、安全情况及不文明现象)、详细记录查寝情况、暂扣违规电器(保管和退还)、收缴违规物品、查抄水电表底度,并通知学生超额部分及时交费、报送维修单,将查寝数据每周报学生工作部,同时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系部交办的有关寝室管理的其他工作学工部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

第三章 寝室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每晚23:00关闭公寓大门,次日早晨6:00打开公寓大门。

第十二条 学生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有特殊原因坚持在校外租住的学生,须学生本人办理“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辅导员初审,系部复审后,到学生工作部报批。学生须提供租房原因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本人及家长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需家长亲笔签名。

第十三条 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接电线,不准做饭,不准焚烧物品,不得使用电老虎、电炉、电饭锅、电冰箱、洗衣机电器,使用电吹风不得超过800W,寝室用电负荷不得超过1500W。凡是违反本条规定,影响消防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自觉检查门、窗及电源是否关闭。

第十五条 寝室如发生失窃,应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学院保卫处报告。

第十六条 寝室内禁止酗酒、禁止吸烟、禁止赌博。严禁寻衅滋事、打架及大声喧哗。

第十七条 寝室内禁止从事任何经营类活动,一经查实,暂扣所有货品及营业收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学生住宿管理

第十八条 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分配寝室住宿,不得随意私自调换或者多占空余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房间和床位的学生,须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调换寝室申请表”,辅导员初审,系部复审后,到学生工作部报批。未经许可私自调换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三日内搬回原寝室,若拒不执行,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要求“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寝室卫生做到“干净、整齐、美观大方”,即“四勤”“四净”“五齐”。

(1)“四勤”:勤扫(定期清扫地面,寝室内不存放垃圾)、勤擦(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做到无灰尘污迹)、勤洗(经常洗涤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通风(及时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四净”:地面、墙面、门窗、家具整洁干净,做到无污迹、烟头、纸屑、蜘蛛网、杂物等。

(3)“五齐”: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洗漱用品摆放整齐、书籍物品摆放整齐、衣帽鞋袜用品摆放整齐、大件物品摆放整齐。

第二十条 寝室内严禁打麻将、严禁饲养宠物,严禁男女互串寝室,严禁在寝室内会见外来人员,更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严肃处理。


第五章 寝室水电管理


第二十学生公寓的水电供应定额:每每月3吨水、5度电出定额供应部分的水电费,居民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超支费用由该寝室学生

第二十物业公司实行每月月底水电表,将每月抄表的底度张贴在公寓楼宣传处,对超量的寝室进行数据核算,并通知该寝室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宿管值班室进行水电费缴纳,最后物业公司后勤保障处打印数据报表,核实总账。


第六章 寝室公物管理

第二十学生寝室的公物由学院统一调配,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寝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责任大小照价赔偿,责任不清时,由该寝室人员共同赔偿。

第二十毕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开具的离校通知单,由物业公司宿管员验收住房、家具、公物、结清水电费用、收取交还钥匙,办理相关手续。对寝室内公物损坏或者丢失的,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章 学生公寓家具维修管理

第二十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申请报修。学生填写维修单交给宿管员,宿管员登记后再交由后勤保障处(新蒲校区)或培训部(延安路校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物资的采购,并督促及时维修。

第二十报修后,工作人员原则在48小时内进行维修,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工程人员负责,若规定时间内不能维修,由物业公司说明原因并反馈至学生。依照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大型维修履行完审批和招标流程后,原则上每月维修一次(影响安全的及时维修)。

第二十各类维修及故障的排除均由工作人员实施,禁止学生擅自处理。


第八章 收缴或暂扣违规电器管理

凡学院工作人员(包括大学生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发现学生寝室存在违规电器,不管是否在使用,均有权暂扣,任何人不得拒交、阻拦,对于不配合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十条 收缴或暂扣的违规电器由物业公司宿管员登记、保管,并向学生出具凭证。如学生不在场,须留下暂管通知,违规学生可到宿管员处补开凭证,学期末用凭证到物业公司领回违规电器(不含电老虎)带出学校,自行处理,并签保证书不再使用。

第三十收缴或暂扣的违规电器由物业公司统一保管,严禁私自挪用并售卖,一经发现物业公司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第九章 寝室规范性检查相关规定

第三十 寝室卫生检查包含个人部分和公共区域两部分。卫生成绩按照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检查标准采取百分制进行评分具体检查项目及分值参考《“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不合格寝室:有违规电器(小煮锅、热水壶、蒸蛋锅、电老虎等)及70分以下。

合格寝室:70-80分。

良好寝室:80-90分。

优秀寝室:90分以上。

文明示范寝室:连续四周达到90分以上。

表彰及通报批评:对文明示范寝室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寝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第三十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宿管员周一至周五不定时对各寝室检查评分;楼层长周一至周五21:00—22:00对各寝室检查评分;大学生我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周一至周五对各寝室随机检查评分;班级学生干部每周一至周五开展三次寝室定期检查评分;辅导员周一至周五开展两次不定时对各寝室检查评分;所有的查寝要有记录、有台账,辅导员负责检查班级查寝记录、系部负责检查辅导员查寝记录,系部每周一次开展本系部学生寝室安全、卫生大检查、学生工作部对所有的查寝每月通报四次,如对通报有异议的,需当日内与学生工作部联系,对通报结果复核;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寝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学期内被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资格和本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从重处理。

第三十  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制检查的行为,对抵制检查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第三十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一)寝室规范标准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地面:洁净、无痰痕、污迹、纸屑、果皮、塑料袋、无堆放垃圾;

3.床上:棉被折叠整齐、无杂物堆放;

4.柜子:不打挂钉、柜内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5.书桌:各种资料摆放整齐、整洁、无杂物,插座应平整置于书桌上;

6.阳台:毛巾、牙刷牙膏及其他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堆积垃圾;

7.卫生间:无污迹、无异味。

(二)评分标准

1.寝室内地面清洁15分:

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未达标准每项每次扣3分;

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4分:

桌椅、书架物品、桌面物品、洗漱用品、鞋子同一摆放、卫生器具摆放整齐,无乱挂乱放,未达标准每项每次扣2分;

3.床铺整齐、干净8分:

棉被应折叠整齐、无杂物堆放,未达标准每项扣4分;

4.寝室门、墙壁、玻璃门干净6分:

寝室的门、墙壁无污渍、灰网等、玻璃门上无灰、无污渍,未达到标准每项扣2分;

5.寝室无异味7分:

寝室内应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有异味扣7分;

6.阳台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0分:

阳台上物品摆放整齐、阳台地面卫生干净、无垃圾、无污渍,物品摆放不整齐扣4分,阳台地面未达标准每项每次扣2分;

7.卫生间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异味10分:

卫生间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满未到,未达标准每项每次扣2分;

8.文明就寝、不高声喧哗10分:

寝室安静、不高声喧哗、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赌博,一项扣10分;发现大声喧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行为进行全院通报,视情节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9.违规电器使用20分:

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例如:小煮锅、热水壶、蒸蛋锅、电老虎等扣20分,并全院通报,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插板未整齐摆放在书桌上一个扣5分,超过4个插板未整齐摆放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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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公寓:                    检查人:

评分项

寝室号

地面卫生(15)

物品摆放(14)

床被情况(8)

门、墙壁(6)

无异味(7)

阳台卫生(10)

卫生间(10)

文明就寝(10)

违规电器(20)

总分(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