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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2023级新生档案材料的通知

撰稿:摄影:发布时间:2023-10-30 点击量:

关于移交2023级新生档案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档案馆的工作安排,将于11月20日至11月30开展新入校学生高中(中专)档案和新生入学登记表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系按专业、教学班级排序,“新生入学登记表”、“高中(中专)档案”和“2023级学生资料移交名单(已发到各系部领导邮箱)”顺序一致;“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3)左上角“系部”处盖各系公章;

2.高中(中专)档案应当密封完整,并加盖学校封档章。如有不符合要求的,请辅导员要求学生填写附件1“高中(中专)未封档、未盖封档章情况说明”,与档案一起移交。未移交档案的学生,请填写附件2“关于高中(中专)档案缺失的说明”,作为档案替代移交。

3.邮寄到校档案馆的档案,请学生查看(2023级学生高中档案邮寄到校名单)由辅导员在“2023级学生资料交接名单”中对应学生所在位置填写序号,不能确认序号的请直接联系档案馆;

4.学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部分,必须由辅导员老师和档案馆学生档案专管员移交。“2023级学生档案资料移交名单”名单统一12号字体,一式两份,每一页均需要盖移交部门和档案馆章,双方移交人员签字确认,档案馆留存一份,移交部门留存一份。

5.2023级高职学生移交档案时间安排如下:

11月20-21日:机械工程系

11月22日:计算机科学系

11月23日:汽车工程系

11月24-27日:电子工程系

11月28日:经济管理系

11月29日:基础建筑系

11月30日:招生就业处

注:如有任何疑问请至电08512323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