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教职工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贵州省自然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遵义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遵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发生在学院各校区内的暴雨、干旱、低温凝冻、大雾、寒潮、暴雪、强对流、大风、高温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处置适用有关预案的规定。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校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1.学院应急指挥部
(1)组织体系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院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主管安全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后勤保障处、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财务处、教务处、培训部、中职部、医务室、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
(2)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学院自然灾害防御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学院自然灾害防御制度、规划和规定;研究解决学院自然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适时会商学院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形势;督促指导各校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防御工作。
(3)指挥部成员部门和单位职责
各成员按照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级别,做好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①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修订校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各校区编制、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学院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会商,及时发布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负责供电设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防御电力供应;安排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②党政办公室:负责调度全院自然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灾害发生地校区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指导监督其安全监管领域自然灾害灾前预防、预报预警信息接收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学院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相关工作。
③食堂、超市:负责做好粮油饮食储备,做好应急保障供应;根据后勤保障处提出动用决策,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调运保障工作。
④财务处:将自然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负责自然灾害救灾及应急处置资金的预算、拨付及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校区做好自然灾害防御经费统筹工作。
⑤保卫处:负责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区域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师生紧急转移;负责组织指导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区域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应急处置车辆的交通疏导等工作。
⑥学生工作部:指导各校区各系部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各系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配合政府部门督促灾害发生地校区做好在校师生灾害防御、安全疏散等工作。
⑦教务处:指导、督促各校区按照当地自然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课机制,保障学生安全。
⑧医务室: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⑨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学院各媒体端(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及时准确向广大师生播发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和自然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相关知识宣传。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学院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和单位职责及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指挥部组成成员随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自动调整。
2.学院气象应急办公室
(1)组织体系
学院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气象应急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工作职责
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牵头会同成员部门和单位抓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校区、各部门应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校区、本部门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报预警
(一)监测
学院各级部门要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关注气象部门关于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评估的信息。
(二)预报预警
1.预警种类
根据我市主要自然灾害的特征、影响情况及预警能力等,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干旱、低温凝冻、大雾、寒潮、暴雪、强对流、大风、高温等9类灾害性天气预警。
2.预警级别
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
Ⅳ级:四级,一般,对应颜色为蓝色;
Ⅲ级:三级,较重,对应颜色为黄色;
Ⅱ级:二级,严重,对应颜色为橙色;
Ⅰ级:一级,特别严重,对应颜色为红色。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设定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会商研判
市气象台预报将出现对我市有明显不利影响的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或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影响我市并将持续发生时,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和单位召开自然灾害防御会商,分析灾害性天气影响,研判应对主要措施,为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开展防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响应启动
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监测实况和影响程度、范围,综合会商研判并根据上级部门启动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三)分级响应措施(以暴雨为例)
1.Ⅳ级(一般)
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各校区开展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命令各校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自然灾害Ⅳ应急响应,开展联防联动工作;加强涉灾区域风险排查。提醒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当前天气发展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2.Ⅲ级(较大)
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相关信息互通,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受影响校区的牵头部门及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险排查,相关部门及时到岗值守待命。通过应急广播分区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暴雨防范提示,做好人员撤离保障。加强开展风险区域隐患排查,同步向相关部门报告排查信息。
3.Ⅱ级(重大)
学院应气象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部门和单位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学院应急队伍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
受影响校区的牵头部门及有关部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多部门集中开展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组织学院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灾撤离和物资转移、善后安置工作。通过应急广播开展喊话叫应;全力组织受影响校区进行现场救灾、人员撤离、物资转移、善后安置。做好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必要时采取停课等措施,紧急转移疏散师生员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4.Ⅰ级(特别重大)
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各相关成员部门和单位启动Ⅰ级应急响应;会同多部门集中开展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救灾安置;协调市级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力量支持。
受影响校区的牵头部门及有关部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布预警信息,全力配合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灾、人员撤离、物资转移、善后安置工作。全力配合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灾、人员撤离、物资转移、善后安置工作。;适时开展自救互救。做好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加强群防群测工作,根据自然灾害风险影响程度,采取停课等措施,紧急转移疏散师生员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四)其他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干旱参照《遵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低温凝冻参照《遵义市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具体内容执行;其他大雾、寒潮、暴雪、强对流、大风、高温自然灾害,参照市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措施。
(五)预警联动
根据灾害性天气预警等级、影响敏感程度,学院各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上级相关专项、部门和保障应急预案的启动标准,适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暴雨预警,用于防汛、地质灾害、农业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类等相关应急预案。
——干旱预警,用于抗旱、森林草原火灾、农业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相关应急预案。
——低温凝冻预警,用于道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类和雨雪凝冻灾害等相关应急预案。
——大雾预警,用于交通事故、重污染天气等相关应急预案。
——寒潮预警,用于道路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农业自然灾害等有关应急预案。
——暴雪预警,用于道路交通、雨雪凝冻灾害、农业自然灾害等有关应急预案。
——强对流预警,用于防汛、水上及航空交通事故和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应急预案。
——大风预警,用于森林火灾和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类应急预案。
——高温预警,用于抗旱、森林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学院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并报上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当灾害性天气结束或趋于结束,或自然灾害或气象次生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且影响不再扩大,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上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报告制度
发现自然灾害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校区主责管理部门报告,校区负责人向当地政府或气象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
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自然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和等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先期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级别自然灾害发生后,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开展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实地勘查自然灾害事发现场,划定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安全转移危险地带人员;调集所需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设备投入救灾工作;配合公安、交通、路政等部门对主要交通线路实行有效管控,确保交通组织有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及机械设备快速运达;明确临时安置点和集结地,加强灾区秩序管控,确保处置响应及时、反应迅速、应对有序。
(三)现场处理和善后处置
在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应急指挥部机构统一组织下,学院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包括组织救援、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救援任务,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交通、电力等设施,接收分配救援物资等。
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对受灾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有关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灾害处置引起的矛盾纠纷,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校区主责管理部门应继续做好自然灾害跟踪、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气象要素变化情况。
(一)调查评估
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学院气象应急指挥机部应及时组织对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报告;系统回顾总结应对灾害中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形成案例;报告和案例在30个工作日内报学院安委办备案。
(二)处置奖惩
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奖励机制,对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中,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气象应急指挥部按校纪校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责任人,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提高预报预警及时性;
学院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应急救援志愿者及信息员等,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害预防与救灾演练,提高灾害预防与救灾能力。
(二)物资保障
各校区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储备用于灾害监测、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资金保障
各校区要将自然灾害防御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财务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和拨付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加强应急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四)宣传培训
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和系部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公众号、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自然灾害防御知识宣传。要将自然灾害防御纳入校园安全教育,推动气象防灾减灾科普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
(五)应急演练
各校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检验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牵头制定和管理,报学院安委会审批发布。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