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家风败坏 兄弟同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禤甲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禤甲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方弈霏 李明鲜 禤甲军,男,1963年3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委副书记、县长,陆川县委书记,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2019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禤甲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11月22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6月9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禤甲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7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西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以禤甲军犯受贿罪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9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禤甲军犯受贿罪,受贿数额917.662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禤甲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周后,禤甲军的弟弟禤兵,因与禤甲军共同受贿211.5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禤甲军理想信念动摇滑坡,弃守领导责任和家庭责任,导致家风败坏、兄弟同腐。禤甲军在忏...